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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2日微山湖竞技休闲垂钓中心钓鱼邀请赛(1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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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8:40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、主办单位微山湖竞技休闲垂钓中心
二、承办单位:
海洋钓具、煤电公司大玩家渔具、沛县阿龙渔具、杨屯微湖钓具、
三、赞助单位:江苏徐州沛县姚桥《微山湖竞技、休闲垂钓中心》
四、报名细则
1、比赛日期:2014年10月12日(如遇特殊天气需更改比赛时间,组委会将提前通知报名选手)
2、比赛地点:微山县张楼乡中心街桥北。
3、报名费用:每人参赛费200元整(含塘费、比赛当天中餐和饮用水),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。4、报名电话:15189481133    张海洋     工行账号:6222081106000816372张仰海。本地钓手可到【姚桥海洋渔具店】报名。
5、报名人数:限160人(不接受现场报名)
6、报名截止时间: 2014年10月11日。
7、免责声明: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;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
五、比赛项目
3.6米手竿钓对象鱼 大鲫鱼 (尾数)     二场      每场60分钟。
4.5米手竿钓混养鱼         (计重量)  二场      每场60分钟。   
六、奖金:
本次比赛入取前50名给与奖励。
第一名:10000元+证书
第二名:3000元+证书
第三名:1000元+证书
第四名:600元
第五名:400元
第6名至第20名:300元
第21名至50名:200元
七、赛事细则
   1.运动员报名后不得冒名顶替。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。
   2.选手到达赛场以后,应及时向赛场组委会报到,准备抽钓位签号。
   3.选手进入钓位作赛前的准备,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,对钓具进行检查。
   4.比赛开始的讯号发出前,运动员使的所有钓具不准入水,如有违规者,加罚5分;再犯者,取消本次比赛参赛权。
   5.选手的钓具、鱼饵一律自备,不准使用联体钩、倒刺钩和有毒鱼饵及虫饵;禁止使用果冻饵和双浮漂钓法,一经发现取消全部比赛成绩,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。
   6.比赛的过程中,选手不得离位、串位、不准串饵,有急事需离位者,需经过裁判员的同意,否则第一次加罚5分,再犯取消比赛资格。比赛时禁止大声喧哗,不得妨碍他人。违规者第一次警告,再犯加罚5分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举手示意裁判。
   7.选手一律独自操作,自钓自取自入鱼护,入池存养,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。禁止越位溜鱼,影响邻位钓手。
   8.比赛结束的讯号发出以后,选手应立即收竿,此时末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,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,应在原地等候裁判员前来数鱼,不准自行倒掉,否则取消全场比赛成绩。裁判员来数鱼前将鱼护提出水面者,视为违规,取消全场比赛成绩。比赛结束后入鱼护的鱼减去并罚加5分(对象鱼);比赛结束后入鱼护的鱼不算拿出一条最大的并加罚5分(混养鱼)。
   9.对象鱼鲫鱼尾数比赛时限用钓竿3.6米手竿(可准备一支备用);钓混养限用4.5米钓竿(另可准备一支备用竿)。竿长误差允许在正负3厘米以内,主线加子线不准超过竿长30厘米。如有违规者加罚5分。
   10.比赛过程中,均使用无倒刺的鱼钩和粉饵料垂钓,每位选手可备用同规格手竿一支和同规格钩若干。
   11.比赛的时候,一人一竿一线,钩限用一至两枚无倒刺单钩,鱼饵必须挂在鱼钩上,禁止以其它任何形式带饵入水,不准抛投鱼饵,不得防碍他人,违者加罚5分。
   12.比赛时,钓点必须是竿长范围以外,钓箱必须紧贴池岸,不得后移。违者加罚5分。
   13.严禁使用散子浮标,浮标长度不允许超过50厘米。
   14.抛竿只能在钓位的正前方,不能超邻位的二分之一(包括边位)。.
   15.运动员必须在将鱼倒回池中以前确认成绩,事后申诉一律无效。
   16.比赛进行中,任何选手不得中途退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裁判同意并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离场,取消所有场次成绩。渔获不得自行倒入比赛池,裁判处理,不得在赛场停留。
   17.钓大鲫鱼、混养鱼可以飞鱼入护,不准许使用(果冻、拉拉糊、粘麻团)
   18.鱼获掉在护外未入护而继续抛竿者,加罚3分。如果邻位运动员有捡鱼归己的行为,视同串鱼,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。
   19.剩余饵料、烟头、垃圾不得抛入水中。违者加罚3分。
   20.不准手抛、不准使用器具和铅皮座带窝、打窝,违者加罚3分。
   21.以上所有违规行为,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。
八、计分方法
   总积分相同者,以最好的小分多少排定名次;小分相同者,以总尾数排名,继续相同,以总重量排名,仍相同,抽签决定名次。单场鱼获为零者,以本场计分区内总人数加一为其本场积分。单场弃权者,以本场计分区内总人数加一为其本场积分。
九、裁判工作
   1.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,由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。下设分区裁判长、裁判员。
   2.裁判工作必须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。
   3.裁判工作按《钓鱼比赛裁判法》执行。
十、附则
   1、大鲫鱼池10月11日16:30封池,混养池10月11日下午组织一场掐鱼比赛。封池后任何人不得进入,调漂可在休闲池调漂。
   2、比赛当天运动员7:00报到检录,7:30抽签,8:00比赛开始。
   3、运动员一旦报名视为认同本次比赛规则。
   4.其他未尽之项,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制定的《竞技垂钓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   5.如果本次比赛未达到预定人数将按实际人数给与奖励。
   6.规则从公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属微山湖竞技休闲垂钓中心。
发表于 2014-10-9 08:4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8浪尖7H
预祝比赛圆满成功   
武汉天元鱼饵特性综合分类
发表于 2014-10-9 08:48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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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祝比赛圆满成功   
发表于 2014-10-9 08:52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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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比赛成功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发表于 2014-10-9 08:55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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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!
发表于 2014-10-9 08:56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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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8:59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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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9:00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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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9:05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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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9:12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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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9:2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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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09:51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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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10:0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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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10:2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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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9 10:3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!
发表于 2014-10-9 10:51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
谢谢分享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发表于 2014-10-9 11:04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预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发表于 2014-10-9 11:1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祝圆满成功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发表于 2014-10-9 11:18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预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发表于 2014-10-9 11:2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预祝比赛圆满成功!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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